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0% 杭州瑜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5-07-07 06:42:50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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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证监局

关于对杭州瑜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私募收警示函决定

杭州瑜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曾用名:杭州瑜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你公司发行并管理的管理公司瑜瑶战鼓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存在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总资比例超过200%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第四条第七项的产占产的超过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净资基金第十五条规定,比例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杭州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瑜瑶有限

你公司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私募收警示函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运营。你公司应于2022年7月5日之前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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